18岁以上成年人居民医保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时有报销吗?18岁以上成年人居民医保虽然在三甲医院门诊没有报销,但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是可报销60%,门诊限额600元年。
11
18岁以上成年人居民医保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时有报销吗?
18岁以上成年人居民医保虽然在三甲医院门诊没有报销,但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是可报销60%,门诊限额600元/年。
12参保人有高血压,他要长期吃降压药,该怎么开药?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是有规定的,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普通疾病不超过7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一般不超过30天,如果参保人需要长期服降压药,建议办理一个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这样就可以一次性开一个月的药了,而且还可以享受居民50元/月、职工是200元/月每病种的门诊报销。
13办理一个高血压的门特证,请问怎么办理?
到就诊医生处(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非同日测量血压,3次高于140/90mmHg(排除了症状性高血压外),拿上医生填写好的申请表、病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二楼医保办办理即可。
14医保患者的处方规定有哪些?
根据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7号)第十一条,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 4 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12 周。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2007 年 2 月 14 日卫生部令第 53 号)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广州医保参保人的二类门特即将到期,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续期?
二类门特在到期日前30天内可以申请续期。
16广州医保参保人已办理3个一类门特病种,如果需要申请一个新的病种,可以进行替换吗?
参保人最多可选择3个一类门特病种享受医保待遇,如需申请新病种,参保人可在已申请的病种中选择1个病种进行替换,被替换的病种需要在1个月内不产生医保记账费用才能被成功替换。
17广州医保参保人的基金状态正常,为什么在定点医院门诊统筹报销金额为0?
从2022年12月广州市实施门诊共济政策,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职工医保的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参保人可以前往收费处打印结算清单,查看是否已用完本年度门诊统筹额度,如已用完,后续费用需自费;如未用完,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如医院未能医保结算的,可凭自费结算发票及就诊资料申请补记账,通过审核后进行医保结算。
18普通门诊医保结算后发现报销比例偏低,为什么?
影响医保报销比例的因素有很多,如果参保人某一次的医疗费报销很少,可能是因为使用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项目、耗材以及开具了医保限价药品,或不属于医保目录限制支付范围等。参保人可以前往收费处打印费用清单,或者咨询医保办公室工作人员。
19为什么同一种药在普通门诊能报销,但是在门诊特定病种中无法报销?
门诊统筹目录按住院目录执行,不同门诊特定病种有不同的二级目录,在二级目录内的药品可以按比例报销,不在二级目录内的药品无法报销。
20异地医保患者门诊联网结算,为什么报销的金额为0?
异地医保门诊就医需要先备案后使用,否则会造成结算不成功或医保报销金额为0。另外,部分参保地例如北京市、湖北省等地普通门诊就医设置年度起付线,在达到普通门诊年度起付线金额之前,发生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此也可能出现报销金额为0的情况。
21跨省异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
22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前往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线上备案手续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穗好办APP办理。如已经入院,可在出院 / 就医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
23就医结算时被告知医保待遇冻结,怎么办?
出现医保待遇冻结的原因有几种,其中一种原因是因所在单位延迟缴费,导致医保待遇冻结,待医保待遇恢复正常需要一段时间。如已确认完成缴费且急需解冻医保待遇,可由单位或个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完税证明,再前往医保中心前台或通过穗好办APP搜索“职工医保待遇解冻”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完税证明,申请开通医保待遇。如已自费,可待医保待遇恢复正常后,咨询医保办办理补记账。
24异地医保参保人来广州就医,如果没带社保卡,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广州就医吗?
广东省内异地以及跨省异地参保人都可以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广州就医。(前提是当地医保政策支持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25什么是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费费用、个人自付费用,以及起付线?
医保统筹支付是指参保人就医所发生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个人自费费用是指参保人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而全部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个人自付费用是指参保人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的费用。
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简单来说,当我们在看病住院时达到一定的费用,才具有报销的资格,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大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自己承担,过了起付线费用的部分,医保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26医保患者因发生交通事故需住院治疗时,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第三十条规定,如医保患者发生交通事故,需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人要向交警、公安等有关部门报案,在未明确事故责任方的情况下,参保人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不应予以记账并不应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支付,必须自费。外伤患者入院(包括门诊、住院业务)必须签署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方可办理医保入院。